2026/08/08 –, TR411
這些年,各國政府都對人工智慧( Artificial Intelligence,AI )做出包含隱私保護、智慧財產權等諸多原則性指引,但實務上,多數國家都尚未對 Vibe coding 程式碼錯誤、代理型AI(AI Agent)指令錯誤、演算法偏誤、AI幻覺等問題的責任歸屬做好準備。
AI 因人而生,以程式碼為基礎,產出程式碼,為人服務,最終也應服膺於人與程式碼。那在這個嶄新的時代,各國政府是如何看待 AI 與人的關係,以及組成 AI 和 AI 產生的程式碼,在這場講座,我們將邀請各方專家學者為我們講述,也彼此辯論。
數位發展部在臺灣的人工智慧發展中,對內從算力、資料、人才、行銷媒合及資金等五大面向著手,鼓勵公私協力,並透過風險分類框架及先進評測環境,打造安全可信賴的生態環境,對外積極與美國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(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,NIST)和歐盟《人工智慧法》(EU AI Act)等標準接軌,期望將臺灣的人工智慧產業推向國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