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8-08 –, TR513
身分是行使權利的基礎,而在數位系統中,程式碼的能力定義了權利與權力的邊界。當底層架構讓個人資料的跨脈絡串接唾手可得,隱私與秘密就不再受到民主法治的保護。為了保障相應權利、守護數位主權,必須從法定規格 (Statutory Spec) 出發,將民主價值轉化為系統強制力:
- 身分驗證不是數位監控:以「控制權驗證」取代傳統的「屬性覆核」,確保使用者負責,同時保留公民「拒絕被連結」的權利。
- 技術可行即規範義務:在身分驗證中,若技術上能做到不蒐集資料,法律上就「應該」禁止蒐集。隱私強化技術 (PETs) 必須從「最佳實踐」提升為「法定義務」。
- 數位主權的終極防線: 「可分叉性 (Forkability)」 與 「可重建性 (Rebuildability)」 必須成為抵抗技術鎖定的核心。建立對生產環境的實質審查機制,確保國家與社群擁有獨立運作系統的能力。